《城市维护建设税》(20230916)
一、纳税人
二、计税依据
三、税率及纳税地点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税收优惠
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七、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扣缴义务
八、多交退还
-
【字体:
小
中
大
】
打印本页
八、多交退还因纳税人多缴发生的两税退税,同时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两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除另有规定外,不予退还随两税附征的城建税。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
登陆
后有此权限的会员可以继续浏览!
乐睿科技主办
山西门户网
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同泉路17号
版权所有:税务114
晋ICP备180009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