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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厦财税〔2020〕13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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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1.厦门市慈善总会

2.厦门市湖里区慈善会

3.厦门市海沧区石室禅院慈善会

4.厦门市同安区慈善会

5.厦门市思明区慈善会

6.厦门南普陀寺慈善会

7.厦门大博医疗慈善基金会

8.厦门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9.厦门市海沧区慈善会

10.厦门市海丝慈善会

11.厦门海峡研究院发展基金会

12.厦门市鸿山慈善会

13.厦门市华厦教育基金会

14.厦门市集美区慈善会

15.厦门市泉水慈善基金会

16.厦门仁爱医疗基金会

17.厦门市同安区同心慈善会

18.厦门市同安梵天厚学慈善会

19.厦门外国语学校教育基金会

20.厦门市禧鹏翔慈善基金会

21.厦门市怡西慈善基金会

22.厦门市圆梦扶贫基金会

23.厦门市鹭海英烈慈善基金会

24.厦门市第九中学教育基金会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上述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效期为2020-2022年度。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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