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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2年1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缴纳的通告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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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在我市平稳落地,现明确我市参保用人单位暂按缴费比例15%申报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1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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