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
附件:2022年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厦门市民政局
2022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2年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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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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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政策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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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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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张亦春教育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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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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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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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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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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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