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税务114! 当前在线人数:
公告:
登陆
注册
所在位置:
政策法规库地方法规安徽所属地市宣城市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
关于废止《宣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 〈宣城市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的公告》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2-06-27
【字体:

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3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宣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宣城市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2018年第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的公告》(2019年第2号)。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

2022年6月27日

 

 

乐睿科技主办 山西门户网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同泉路17号
版权所有:税务114 晋ICP备180009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