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2号),规范税收营商环境,规范税务执法,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
2022年8月16日
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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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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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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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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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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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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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征收印花税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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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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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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