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税务114! 当前在线人数:
公告:
登陆
注册
所在位置:
政策法规库地方法规大连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保持现有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的通知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8-12-29
【字体:

各参保人: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提出稳定缴费方式的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税降费,平稳有序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要求,结合大连市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实际,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暂时保持我市现有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不变,稳定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及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方式,以实现社会保险费划转工作的平稳过渡。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9日

 

 

 

乐睿科技主办 山西门户网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同泉路17号
版权所有:税务114 晋ICP备180009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