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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
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2022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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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各旗区、开发区(园区)税务局,各派出机构,局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2022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和《打造鄂尔多斯市一流营商环境》安排,结合我局实际,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2022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和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将优化营商环境、纳税人满意度和开展“春风行动”有机结合、统筹推进,站在纳税人缴费人视角落实好各项措施,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被纳税人缴费人认可的成效。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工作支持。要向纳税人缴费人广泛宣传各项服务举措,营造征纳和谐、共同成长的良好氛围,确保2022年纳税人满意度达到预期目标。

 

附件: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

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

2021年3月10日

 

 

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2022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加快推动智慧税务建设,大力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自治区税务局2022年以“智慧税务助发展 惠企利民稳增长”为主题,连续第9年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鄂尔多斯市税务局根据自治区税务局和市委政府的部署,结合《打造鄂尔多斯市一流营商环境》,对自治区税务局和鄂尔多斯市党委政府的措施进行细化,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对税收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围绕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党史学习教育制度机制,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春风行动”,落实自治区税务局推出的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持续深化智慧税务建设,推动执法更规范、服务更便捷、监管更精准、风险更可控,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环境、服务“六稳”“六保”、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税务贡献,进一步创响特色鲜明的纳税服务品牌,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行动内容

(一)诉求响应更及时

1.需求快速响应。配合总局组织开展2022年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了解掌握纳税人缴费人共性需求,持续优化改进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定《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工作方案》,优化需求调查渠道,及时掌握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将需求转化为服务措施。配合区局更新12366热线及12345热线知识库,定期将金税三期管理平台知识库内容同步录入到12366知识库中;配合总局、区局完成12366税费子库建设;整合办税指南库、操作指引库、地址库,确保3日内实现政策、解读、指引、课程打包上线。配合区局维护总局智能知识库本地知识部分,推动自治区12366智能咨询功能建设;升级本市智能问答机器人小通,全渠道、全天候提供智能咨询服务。按照区局部署,依据偏离率分析,推动纳税人需求、征管问题的落地解决;按照区局部署,依据偏离率分析,推动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征管问题的落地解决;聚焦税收新政、重大改革和社会关注热点,对纳税人缴费人当下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趋势性总结和导向性归纳,及时精准推送至各基层税务机关展开针对性辅导和整改;建立鄂尔多斯市纳税服务定期回访长效制度,筛选纳税人满意度重点调查对象数据,按月实施纳税服务回访制度;建立鄂尔多斯市按月数据抽取机制,应用数据分析方法找到纳税人不满意的共性之处,用数据化管理思维、信息化系统手段予以优化解决,为电话回访和包联机制服务。按照区局部署,落实电子税务局与12366在线咨询结合;继续宣传和升级鄂税通云端工作室,利用三师团队、各部门业务骨干聚合效应和协同资源,通过线上或电话等方式解决纳税人的咨询求助,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置可视化便民“微税厅”,实现“办问协同”。按照区局部署,积极落实电子文书送达各项政策和举措,加大宣传使用力度,扩展使用范围。

2.政策及时送达。配合区局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完善税费政策宣传辅导标签体系,在大数据平台建立数据标签类目;组建我市工作团队,通过微信、钉钉、电子税务局、智能外呼、短信平台、手机APP全渠道开展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更好的服务纳税人,不断丰富优化精准推送内容;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联合财政局、发改委等部门更新公布,动态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开展降费政策监督检查(营商环境内容)。按照区局部署,增加贴近实操的政策解读、操作指南等推送内容,以图解形式,解读好纳税人关切的税费热点难点问题;以短视频、动漫等形式,继续做好税收微课的策划制作;加强纳税人空中学堂建设,根据纳税人需求与实际政策,制定培训课程表,提前发布,提醒纳税人定期参与。

3.问题实时解决。建立问题整改制度,做好电子税务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鄂税通工作室、自助办税终端等纳税人端税费办理渠道的咨询解答,对区局发布的问题清单、投诉工单、明察暗访和蹲点调研等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按月通报,落实销号制度。遇到疑难问题及时通过协同处理平台和运维平台转办,并跟踪催办提高办理效率;配合12366热线解决纳税人遇到的实际问题;建立“双线联动”机制,12366热线接到需基层局办理事项的转基层协同跟办;不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并防止反弹,通过解决问题促进纳税人满意度提升。在现有电子税务局已启用主管税务机关电子印章功能基础上,根据区局工作安排,做好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税收扣缴客户端启用主管税务机关电子印章推广工作,提升办税效率。

4.关注个性需求。推动办税服务厅功能转型,完善办税服务厅特殊服务设备设施,使办税服务厅逐步成为服务特殊人员和特殊事项、见面约谈、权益保护、个性化服务的办税场所;设置现金窗口,提供找零服务;配置办税资源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纳税缴费提供预约服务,优化线下服务流程,提供优先办理服务以及代办、帮办等“一站式”服务。配合区局优化电子税务局、电子税务局APP等办税缴费软件的界面设计,提供字体放大、操作提示等适老化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发布<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规定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及时限等要求,及时为纳税人办理相关事宜,提高困难减免税办理的确定性。结合我市纳税人缴费人群体特征,在全市建立统一的由税务人员、志愿者组成的服务团队,为对民族语言、方言和外语等有需求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消除语言沟通障碍。

(二)智慧办理更便捷

5.提升网办体验。配合区局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积极向区局提供电子税务局需求,畅通反馈渠道,加强沟通力度;全面推进三台集成办税模式。继续推行“岗责前移、协同服务”,将旗区局纳税服务股前移置办税厅,积极推动三台集成。即:前台:充实导税人员,窗口实现简易快办;中台:建立与纳税人实时沟通渠道,充实咨询力量,负责咨询预约和远程办理;后台:建立集中审批中心(可由税费协同机制兼做),集中审批注销、发票增版增量、处罚等事项。按照区局的统一部署落实,推广税收完税证明线上开具,提升税收票证获取便利性。配合区局优化完善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比对功能,优化异常申报在线提示提醒事项内容的具体落实工作;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逐步建立与发票电子化相匹配的管理服务模式;健全专票电子化岗责体系,落实“网格化”服务,持续推进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一表集成”,自动提取填报开具发票销售额;优化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辅助功能,实现除存在未开票收入等特殊情况外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零材料”(营商环境内容)。按照区局的统一部署,确保环境保护税申报数据批量导入工作顺利实施、有序推进;选取部分环境保护税重点纳税人采取“送上门”、“请进来”的方式,进行专项辅导服务,确保纳税人会导入、能申报。按照区局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扩大异地电子缴税范围。按照区局部署,在电子税务局移动端实现非居民扣缴企业所得税套餐式服务掌上办理,方便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

6.精简办理流程。配合区局对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依托税收大数据自动确定最高开票限额,并以动态管理为主、纳税人申请调整为辅,大幅简化发票申领流程、环节和相关文书。按区局部署落实,积极推动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申报、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以及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4个事项由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简化事项办理程序。按照区局工作安排,推进落实第一批全国通办税费事项清单相关工作,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缴费人跨区域办理税费业务。落实区局制定的关于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的措施,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便利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根据总局和区局不动产登记相关文件精神,尽快推动不动产登记各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通过一体化评估系统大力推进信息化技术支撑下的线上线下“一窗办事”。全面推进“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和一窗受理集成办理 工作,优化业务流程,精简办税资料,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大力提升纳税人不动产办税体验感、获得感。(营商环境内容)

7.减少资料报送。根据区局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减免事项。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辅导,按“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要求,进一步明确、减少报送资料及办税流程,并做好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区局部署,开展整合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表,进一步统一不同税种征期、减少纳税人申报和缴税的次数(鄂尔多斯市属于非试点地区);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实现多个税种纳税申报表合一,配合区局研究扩大税费缴纳综合申报范围,减轻税费缴纳负担(营商环境内容)。按照总局下发的税务证明事项清单,积极推进落实第二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进一步减少纳税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理28个涉税费事项时,只需提供居民身份证,通过实名验证后即可办理,无须提供任何其他证照或证明资料。

8.便利发票使用。积极配合做好发票管理办法修订相关工作,根据区局工作部署,抓好落实。落实总局、区局制定的关于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提高社会满意度。落实深化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首票服务”要求,依托“一户式2.0”系统为纳税人提供线上多渠道精准服务,同步提升线下网格化服务效能,优化纳税人体验。完善电子发票服务保障体系,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向纳税人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

9.提速退税办理。按照区局统一部署,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涉税资料报送、简化退税办理流程;全市税务部门为每户正常办理出口退税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按照区局统一部署,落实电子化方式留存出口退税备案单证工作。依托电子税务局,实现自动推送多缴提示提醒、在线申请退税,进一步提升推送数据准确性;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现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应享尽享”,推行增值税留抵退税 “报退合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完成增值税申报后自动生成留抵退税申请表,试点增值税留抵退税智能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实现“秒批”;升级电子税务局提醒提示功能,自动跳转功能,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全程网上办理。(营商环境内容)。

(三)分类服务更精细

10.助力大型企业。依申请解决大企业涉税诉求和税收政策确定性适用问题,对跨区域复杂诉求采取“集中通办,三级联动”,二级大企业部门对外统一扎口受理回复,同时,对内依托协同机制进行跨部门、跨区域协调,切实解决大企业复杂涉税诉求多次跑,多头跑的问题。按区局部署,适时推动本地区开展大企业集团遵从评价工作,根据企业集团遵从度,提供差异性服务和管理措施(内蒙古属于非试点地区)。按区局部署,适时开展本地区税企数据互联互通工作,降低大企业集团办税成本,提升纳税人服务体验。定期开展“云课堂”直播,适时推送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开展政策宣传,助力企业及时、准确掌握政策。选取总部在鄂尔多斯的千户集团或自治区列名企业中的部分企业进行内控体系测试,完成“一对一内控服务手册”的编写;对内控体系较为完善的企业,适时开展“税企高层”对话,签订个性化合作备忘录。

11.扶持中小企业。按照区局部署,落实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推送服务,帮助纳税人算清算细减税降费红利账(鄂尔多斯市属于非试点地区)。按照区局部署,联合工商联组织开展税务系统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活动。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一户一档”服务措施落实,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化规范“银税互动”合作,在已实现税务与金融机构数据直连的基础上,按照区局部署,积极协调银保监部门,探索数据直连;加强数据安全管理,优化“银税互动”平台,助力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2.完善缴费服务。全市各级税务机关根据职能和权限认真分析不同地区、不同险种、不同人群缴费特点,分门别类梳理缴费事项;按照区局统一编制的框架模板,分级编制发布社保费缴费事项清单;社保费缴费事项清单应明确各缴费事项办理地点、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时限以及需提交的资料;对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纳和领取,医疗保险的缴纳和报销的联合辅导。积极协调人社、医保部门共同推动线上退费工作。进一步推动与人社、医保数据共享,提高数据传输效率,优化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梳理缴费流程,发布社保费缴费事项清单,不断精简优化办理程序,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推进社保缴费业务和社保、医保经办业务“一厅联办”,推动社保经办和缴费业务线上“一网通办”(营商环境内容);将困难人群分类资助参保缴费政策宣传纳入各级税务部门年度宣传重点工作,严格按照经办机构传递的人员身份信息和应征费款进行征收;执行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负担;编制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异常费率风险指标,实施监控排查整改(营商环境内容)。针对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等工伤频发的特点,结合2022年新划转重点煤炭企业纳入属地管理的工作要求,各级税务机关选取相关行业的典型企业,联合各级社保、医保经办部门,重点宣传工伤保险及社会关注度高、与企业和缴费人利益息息相关的热点问题和政策,结合2022年社保费降费率政策,将此项宣传活动列入各级税务机关年度税收宣传计划。配合区局编制我区电力能源类、土地出让类征管规范和申报操作指引,并结合我市征管规范实际情况,积极向区局提出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建议。配合区局建设内蒙古非税收入征缴信息交互系统。在系统中给负责非税项目审批(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特定人员赋予项目信息采集、入库信息查询等权限,当缴费人前往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相关审批(管理)事项时,由特定人员进行非税项目应缴费信息采集,实时推送税务部门,将应缴费金额、征收子目等关键信息带入非税通用申报表,实现缴费人免填单申报。

13.服务个税汇算。加强与全市税务师行业协会及其他涉税行业协会协作,进一步扩展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项附加扣除等宣传辅导志愿活动,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享受红利;与税协合作开展专项整治,以“信用监管”机制规范涉税服务机构和个人的执业行为。聘请涉税服务机构和自然人为税收体验师和志愿者,邀请涉税服务机构开展第三方独立随办体验式深访,从纳税人缴费人角查找问题;将个人所得税答疑时限由5个工作日降低至2个工作日。按区局统一部署,对灵活就业自行缴纳社保费的纳税人,优化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的填报方式,提升纳税人的填报体验。按照区局四分方案的部署,发挥税收大数据效能,加强对预扣预缴、汇算清缴数据分析,针对不同情形的纳税人,分类施策,多渠道开展精准提醒,引导纳税人正确申报。根据自治区局工作安排,推广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数据备份功能,使扣缴义务人在更换设备后恢复数据更加便利。

(四)执法监管更公正

14.优化执法方式。按照区局工作部署,推进全市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对全市范围内社会关注度较大和确实存在辨别难度的案件,组建稽查条线的专家团队,建立联合研判机制;对重大、复杂涉税案件,积极组织其他业务处室召开案情分析会议,及时请示上级部门,确保税务执法标准统一。按照区局部署,逐步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鄂尔多斯市属于非试点地区)坚持包容审慎监管,不搞简单粗暴、选择性“一刀切”的随意执法,持续优化税务稽查执法方式,运用说理式执法,努力实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营商环境内容)。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按区局部署,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全程网上办、处罚结果实时传递。按照区局要求,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加强数据监控;加大涉及“过头税费”的查处力度,将不收“过头税费”作为2022年执法督查工作重点,在各级税务机关部署开展层级执法督察和专项执法督察。

15.加强精准监管。加强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控分析,定期开展过错追究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充分发挥风险导向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税务监管新体系中的基本作用,加强随机抽查与“信用+风险”监管的有机衔接,合理确定抽查范围、抽查频次,适当提高抽查比例,积极参与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及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加强协同共治,实现减负增效;做好查补税款组织入库, 提升税务稽查效果。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的指导意见》,定期针对“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制售假发票等违法行为开展分析研判,选取重点打击团伙案源,联合下达查处任务;各地按照项目制管理要求,组建联合专案组,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摧毁一批虚开骗税团伙,遏制不法分子嚣张气焰。按照区局部署,统筹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提醒预警或直接阻断高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依托大数据分析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效能(鄂尔多斯市属于非试点地区)。

16.保障合法权益。依据总局权益性审核操作办法,认真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更好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按照区局部署,开展“枫桥式税务分局”试点工作,将“枫桥经验”应用于税收实践,推动建设“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开展涉税争议咨询、组织调解、出具意见等法务活动,推动争议化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优化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建立和完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缴费人咨询、投诉、举报等涉税涉费诉求的多渠道接收、快速转办、限时响应、结果回访、跟踪监督、绩效考核机制(营商环境内容)。

(五)税收共治更聚力

17.推进部门联动。按照区局统一部署,落实税务、海关两部门数据共享,配合做好优化电子税务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优化,协力提高新增业务功能的使用率和覆盖率;进一步扩大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出口退税在线办理,为外贸企业提供更多便利服务(营商环境内容),年底前实现80%的企业办理退税“一次不跑,全程网办”。按照区局统一部署,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持续优化与各级残联的双向数据共享模式;配合区局优化数据传输表单和电子税务局申报模块,方便企业办理残疾人安置情况认证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配合自治区税务局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修订。配合区局建设内蒙古非税收入征缴信息交互系统,在系统中给负责非税项目审批(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特定人员赋予项目信息采集、入库信息查询等权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分缴费人、审批单位、时间段实时查询统计入库情况,方便其办理后续审批(管理)业务,从而实现行政主管部门、税务部门之间项目审批(管理)数据实时传递、入库数据实时共享,既方便缴费人办事缴费,又方便人防、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高效履行职责,电子税务局调用非税费源信息数据,实现申报数据自动预填。在《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税收数据对外提供工作规程(试行)》、《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外部涉税数据获取工作规程(试行)》等制度办法建立和落实的基础上,开展与外部门信息共享工作;配合外部门运用内蒙古政务服务平台工作门户提交数据共享服务申请,配合自治区局开展本地区信息共享工作。

18.深化国际协作。按照区局部署,更新中国居民赴蒙古国、捷克、斯洛伐克投资税收指南,帮助“走出去”纳税人了解相关国家(地区)税制等信息,防范和规避跨境投资税收风险。按照区局部署,落实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事宜,支持“走出去”企业用好税收协定政策,为纳税人跨境经营提供税收确定性。按照区局部署,提取系统中《非居民企业递延纳税预提所得税信息报告表》数据与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扣缴义务人基本信息及股息分配数据,采取“机选+人工核查”的方法,筛选符合享受以利润分配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但未实际享受的数据,向纳税人精准推送提示提醒信息,帮助境外投资者应享尽享优惠政策。

19.促进社会协同。按照总局、区局出台的相关措施,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按照区局部署,开展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专项治理,严格按规定对机构及人员采取积分扣减、降低信用等级、执业负面记录、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等措施,加强涉税专业服务信息的公告与推送,减少信息不对称,扩大纳税人选择范围,帮助纳税人降低选择涉税专业服务的风险。曝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加强以案说法,对全市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形成震慑效应,促进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秩序。

20.拓展信用应用。落实总局发布的税务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根据区局部署,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自身涉税违规行为,强化纳税人信用意识;探索“信用+风险”执法体系,利用大数据主动向纳税人点对点推送信用修复及风险提醒信息。根据区局部署,加大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将办结时限在规定的1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提速至5个工作日;配合建立健全常态化的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机制,解决破产财产(不动产)处置、税收减免、企业注销登记等问题,统筹推进破产程序中的业务协调、信息共享(营商环境内容)。根据区局部署,进一步优化守信激励措施,为守信纳税人在跨省迁移、发票使用、税收证明等事项办理时提供优先办理等便利服务;积极探索自然人代开发票的新渠道,探索全程网上代开、网上缴纳、自助打印,为打印不便的纳税人提供自助打印服务。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严把“黑名单”入口、 出口关,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强化内外部惩戒措施,建立内部惩戒措施落实情况反馈机制,加强与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外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情况;加强宣传,不断拓宽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鼓励符合条件的税收“黑名单”纳税人,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等方式完成信用修复,助力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落实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加强党建引领。各单位要秉承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理念,对标纳税人缴费人所需所盼,努力在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各单位党委要压实主体责任,要按照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来认识和推动“春风行动”深入开展,做到“六个结合”,即将“春风行动”的推进落实与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创建模范税务机关结合起来,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要求结合起来,与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形成各级党组织聚力推进、广大党员积极行动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统筹推进,抓好贯彻落实。各单位要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纳税人满意度和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工作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的行动方案。纳税服务部门要协助党委抓好优化营商环境、纳税人满意度、“春风行动”各项措施的推动落实,切实承担起统筹推进、跟踪提醒、督促整改等牵头责任。各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安排。各单位要准确把握总局、区局、市局及当地政府工作要求,精准对接重点工作,明确任务分工,持续细化和创新推出“春风行动”举措,让便民春风常吹常新。

(三)用好协同机制,凝聚各方合力。各单位要加强内部沟通协调,注重与外部门联动配合,深入开展蹲点调研了解基层工作情况,在发现问题的同时,充分运用税费征管问题协同机制解决问题,扎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春风行动”各项举措的落实。自治区局、盟市局、旗县局要三级上下联动,建立任务细化、提示提醒、跟踪落实和问题整改机制,完善联络员制度和定期报送等制度,定期召开推进会,环环相扣,层层压实,不缺环节,不留死角。

(四)强化督导检查,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坚持求真务实,坚决避免搞形式、走过场。要把开展“春风行动”成效作为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推动“春风行动”扎实开展。要通过巡察、督察督导、工作调研、明察暗访等方式,对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要充分依托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形成主责部门主抓落实、牵头部门提醒提示、监督部门跟踪监督、结果运用部门强化考核问责的落实机制,将监督贯穿于“春风行动”全过程。

(五)加大宣传力度,发掘特色精品。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强宣传引导,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认真提炼亮点,定期向市局报送,以点带面推动解民忧破难题,形成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的常态化机制各单位可在落实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积极丰富自选动作,在宣传上与总局、区局保持一致,以总局80条措施为统一对外宣传口径。发掘各具特色的行动内容,总结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打造行动精品,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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