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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关于接续推出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的通知


浙税函〔2023〕24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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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浙江省关于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在总局第二批接续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推出3项创新举措,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升级12366智能咨询服务。丰富知识展现形式,除文本问答外,增加图片、语音、视频等多媒体内容;提升拟人化效果,促进智能咨询多轮交互体验,精准感知纳税人缴费人诉求。进一步提升智能解答的覆盖面、准确率和服务质效,同时探索多场景智能语音应用,实现智能服务如影随形。

二、探索开展“绿税贷”。深化“银税互动”,在有条件的地市开展试点,通过税收大数据绘制企业“碳图谱”,充分勾画“绿色低碳画像”,支持银行机构加快产品、服务创新,帮助“低碳高效”企业获得低息信用贷款,助推企业将纳税信用、减碳成果转化为融资资本,从而推动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

三、试点开展“集团统办”服务。为千户集团总部开展“集团统办”服务,集团总部在获得成员企业授权后,可以统一查询成员企业申报、征收、发票和省内成员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和导致扣分降级指标等信息。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2023年第二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接续推出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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