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税务114! 当前在线人数:
公告:
登陆
注册
所在位置:
政策法规库地方法规广东有效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关于统一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方式的通知


粤人社规〔2023〕1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3-06-08
【字体: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收缴有关工作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自2023年1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统一为按年缴费。

各市原实行按季度、按月缴费的,应统一为按年缴费,原按季度、按月的缴费档次标准换算成按年的缴费档次标准,并适时完成相关法规和文件的修订或废止工作。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反映。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3年6月8日

 

 

文件解读(点击显示/隐藏)

乐睿科技主办 山西门户网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同泉路17号
版权所有:税务114 晋ICP备180009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