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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的通知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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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杭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优化调整有关调控措施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加大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力度,加快房源筹建,2024年开工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少于6000套,着力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

二、优化二手住房限购政策

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

三、优化增值税征免年限

本市范围内个人出售住房的增值税征免年限统一调整为2年。

四、加快城市有机更新

继续加大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力度,优化房屋征迁补偿安置方式,满足多样化安置需求。

五、落实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加快建立健全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全力支持房地产在建项目融资和建设交付,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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