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税务114!
公告:
登陆
注册
所在位置:
政策法规库税种查询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盐场的盐滩盐矿的矿井用地免土地税

国家税务局
关于对盐场、盐矿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1989)国税地字第141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89-12-22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经研究,现对盐场、盐矿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的问题,规定如下:

一、对盐场、盐矿的生产厂房、办公、生活区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对盐场的盐滩、盐矿的矿井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三、对盐场、盐矿的其他用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征收土地使用税或给予定期减征、免征的照顾。

乐睿科技主办 山西门户网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永安里32号
版权所有:税务114 晋ICP备180009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