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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税总办发〔2013〕147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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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办税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税总办发〔2013〕146号)下发后,各省税务机关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措施抓落实,绝大多数单位迅速向税务总局报送了落实情况。近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连续曝光一些窗口服务单位或执法部门为群众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为了坚决防止和纠正税务系统出现类似问题,加大监管力度,切实维护税务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现进一步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一、对照检查,强化整改

针对媒体曝光的突出问题和现象,各省国税局、地税局党组要高度重视,结合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联系税务部门实际,围绕纳税服务、政策落实、税收执法、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迅速全面开展一次对照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立即部署集中整改行动,明确整改要求,将任务逐级落实到省局、市局、县局和分局(所)。要突出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对税务干部职工尤其是办税服务厅窗口、政策审批、一线执法岗位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健全和落实应急预案,确保把问题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要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地方职能部门的监督,加强联系协调,积极营造良好的税收工作环境。

二、加强督查,严肃追究

省局党组要坚持工作下沉,把任务分解到领导干部,采取实地督导指导、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集中精力和时间开展督促检查工作。既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又要采取措施切实整改问题,确保从源头上防范问题隐患。

对在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省局要及时通报,坚决督促整改落实;对群众反映突出、造成社会影响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不重视问题、隐瞒问题、整改不到位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单位,将严肃通报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迅速落实,及时反馈

各省国税局、地税局要结合对税总办发〔2013〕146号文件的落实情况,迅速将本通知有关工作要求传达到各级税务机关,切实抓紧抓好贯彻落实,并及时通过信息采编系统向税务总局办公厅报送贯彻落实情况。税务总局办公厅将编发《税务简报》分次向全国税务系统通报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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