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税务114! 当前在线人数:
公告:
登陆
注册
所在位置:
政策法规库税种查询增值税九、增值税优惠政策(一)增值税优惠内容158、无偿援助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意大利政府无偿援助四川职业教育培训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国税函〔2005〕993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5-10-21
【字体: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四川省普惠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报来国外无偿援助项目免税采购申请及《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货物明细表》(见附件),请求对意大利政府无偿援助四川职业教育培训项目在华采购物资(第二期)免征增值税。请你们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外经贸部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号)规定,对附件所列供货单位向四川省普惠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货物进行核实,符合免税条件的,免征采购货物销项税额,并允许其进项税额在其他内销货物中计算抵扣。

附件: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货物明细表(略)


乐睿科技主办 山西门户网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同泉路17号
版权所有:税务114 晋ICP备180009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