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涉税事项“一次办好”清单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一次办好”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全省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我省税收营商环境,助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进办税便利化,减少纳税人办税次数,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编制了《行政权力事项“一次办好”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一次办好”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二、涉税事项“一次办好”的具体内容
涉税事项“一次办好”,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主管税务机关一次性办理,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行政权力事项“一次办好”清单》包括7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一次办好”清单》包括报告类、发票类、申报类、备案类、证明类、信用评价类、查询类共7类190项公共服务事项。
三、公告施行时间
为加速推进涉税事项“一次办好”,让纳税人更好地享受高效便捷的服务,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