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废止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