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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3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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