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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关于公布北京市2014年度第十七批、2015年度第十四批、2016年度第十一批、2017年度第六批和2018年度第四批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京财税〔2019〕227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9-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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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各区(地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18〕851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北京市2014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十七批)、北京市2015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十四批)、北京市2016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十一批)、北京市2017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六批)和北京市2018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四批)予以公布。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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