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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已在广东省税务局办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备案的第三方服务单位名单(截至2019年4月24日)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9-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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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7〕31号)的规定,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以纳税人自建为主,也可由第三方建设提供服务平台。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应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打印、查询和交付等基础服务。平台建设的技术方案和管理方案应报税务机关备案。

截至2019年4月24日,已在广东省税务局办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备案的电子发票第三方服务平台和运营商名称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平台运营商

电子发票第三方服务平台名称

1

航天信息(广东)有限公司

51发票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广东航信托管平台

2

广东百望九赋电子有限公司

百望云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3

国信电子票据平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发票通电子发票平台

4

北京东港瑞宏科技有限公司

瑞宏网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5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用友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6

广东企数标普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随手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7

北京票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票通电子发票平台

8

方欣科技有限公司

E票云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9

广州市万鸿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万鸿智慧财税平台

10

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简税

11

广东沪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沪友电子发票平台

12

大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简税

13

百望股份有限公司

百望云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14

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

金蝶发票云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15

海南高灯科技有限公司

云票儿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16

北京中税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票慧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17

广州税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税航云票通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18

上海云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票易通

第三方涉税服务乱收费问题举报投诉电话: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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