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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7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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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的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公布如下:

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停征社会事业发展费及开征地方教育附加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地税发〔2002〕26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真伪鉴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6号)。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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