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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关于发布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试点纳税人名单(第四批)的通知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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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4号)要求,现将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试点纳税人名单(第四批)发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宁波兴乾石材有限公司

2.宁波优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3.慈溪市悦丽轴承厂

4.宁波市海曙丰和服饰有限公司

5.慈溪市掌起新诺电器配件厂

6.慈溪市掌起金炜塑料制品厂

7.宁波耀通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8.慈溪隆盈五金配件厂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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