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体:
十、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分档减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享受主体】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优惠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
登陆后有此权限的会员可以继续浏览!
乐睿科技主办 山西门户网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永安里32号
版权所有:税务114 晋ICP备180009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