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延续优化创新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前言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政策
三、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四、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五、沪港通、深港通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
六、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
七、小型微利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政策
八、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九、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十、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分档减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十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十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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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享受主体】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单位【优惠内容】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自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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