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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退役士兵创业税费减免政策 【享受主体】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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