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汇编》(20221208)
第一章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第一节 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
第二节 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及居民身份证明的开具
第二章 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及来源地判定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
第二节 所得来源地判定
第三章 税率及应纳税额基本计算口径
第一节 税 率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计算口径
第三节 境外所得抵免政策
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节 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的扣除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其他扣除项目
第五章 扣缴及自行申报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扣缴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第七章 综合所得
第一节 工资薪金项目所得政策界定
第二节 劳务报酬所得政策界定
第三节 稿酬所得政策界定
第四节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政策界定
第五节 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
一、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二、综合所得适用税率
三、综合所得预扣预缴计算
四、关于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负担工资薪金税款的计征办法
五、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计算
六、雇主为其雇员负担部分税款的处理
七、雇主为其雇员负担超过原居住国的税款的税务处理
八、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九、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十、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十一、中央企业负责人取得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
十二、关于个人领取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政策
十三、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政策及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十四、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政策及个人所得税计算
十五、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
十六、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的政策
十七、关于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的政策
十八、关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的政策
十九、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第八章 分类所得
第一节 经营所得
一、经营所得概念
二、经营所得项目的界定
三、经营所得适用税率
四、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五、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计算
六、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的计算
七、关于取消合伙企业投资者变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地点审批后加强后续管理问题
八、关于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并且企业全部是独资性质的,其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应纳税款的计算问题
九、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固定资产折旧费扣除问题
十、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
十一、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二节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一、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概念
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应纳税所得额
四、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扣缴
五、股权投资
六、基金股票分红
七、转增股本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八、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
九、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十、其他形式的股息、红利分配方式税收政策
第三节 财产租赁所得
一、财产租赁所得概念
二、财产租赁所得纳税义务人
三、财产租赁个人所得税税率
四、财产租赁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五、财产租赁个人所得税的扣缴
六、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的界定
第四节 财产转让所得
一、财产转让所得概念
二、财产转让所得税率
三、财产转让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四、财产转让所得代扣代缴
五、财产转让所得政策界定
第五节 偶然所得
一、偶然所得概念
二、偶然所得项目的界定
三、偶然所得税率
四、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扣缴
第九章 个人所得税股权业务政策及计算
第一节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政策
第二节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政策及应纳税额计算
第三节 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
第四节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第五节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第六节 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及计算
第七节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
第十章 行业个人所得税的管理
第一节 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
第二节 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管理
第三节 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
第四节 对从事广告业个人取得所得的征税办法
第五节 对演出市场个人取得所得的征税办法
第六节 医疗机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第七节 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第十一章 征 收 管 理
第一节 税收减免管理
第二节 纳税记录
第三节 纳税地点
第四节 个人财产对外转移提交税收证明或完税证明的规定
第五节 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档案资料管理
第六节 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
第七节 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
-
【字体:
小
中
大
】
打印本页
第六节 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及计算一、创投企业两种核算方式创投企业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之一,对其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创投企业的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
登陆
后有此权限的会员可以继续浏览!
乐睿科技主办
山西门户网
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永安里32号
版权所有:税务114
晋ICP备180009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