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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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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增值税优惠政策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03-12 10:4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近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出台疫情防控重点生产企业留抵退税政策,疫情防控捐赠、生活服务业等行业免征增值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下调至1%政策(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增值税优惠政策),切实减轻纳税人税费负担,增强企业复工复产信心和动力。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编制疫情防控增值税优惠政策申报指南,供参考。

一、一般纳税人享受疫情防控增值税免税政策,应当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1、在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8栏、第19栏相关列次,填报免税销售额。

2、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以下简称减免税表)中选择对应的免税代码,填写相关列次。减免税表中享受疫情防控增值税免税政策的五项减免税性质代码如下:

0001120602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0001120603疫情防控期间,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0001120604疫情防控期间,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0001120605疫情防控期间,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0001120606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免征增值税。

3、纳税人已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中属于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应按照规定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4栏,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二、小规模纳税人享受疫情防控增值税免税政策,应当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1、在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相关列次,填报免税销售额;第17栏“本期免税额”相关列次,填报免税额。

2、在减免税表中选择对应的免税代码,填写相关列次。减免税表中享受疫情防控增值税免税政策的五项减免税性质代码同上。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降低征收率,应当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关栏次。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按3%计算的税额填报到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第13栏“本期应纳税额”。按该销售额的2%计算的减征应纳税额填写在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减免税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按该销售额的1%计算的实际应纳税额填写到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第20栏“应纳税额合计”。

如某企业销售货物含税销售额101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填入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第1栏、第2栏的“货物及劳务”列,按3%计算的税额3万元填入第13栏“本期应纳税额”,按2%计算的减征额2万元填入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减免税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按1%计算的实际应纳税额1万元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第20栏“应纳税额合计”。

四、一般纳税人符合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政策相关规定,但在政策出台前已经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办理增值税申报时,按照征税项目进行申报并缴纳了税款,是否可以更正申报1月属期申报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第四条规定,在本公告发布前,纳税人已将适用免税政策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按照征税销售额、销售数量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可以选择更正当期申报或者在下期申报时调整。更正申报时,应将2020年1月属期应适用免税政策的销售额等项目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税栏次;

2、在减免税表中选择对应的免税代码,填写相关列次。减免税表中享受疫情防控增值税免税政策的五项减免税性质代码同上。

五、一般纳税人符合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政策相关规定,但在政策出台前已经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办理增值税申报时,按照征税项目进行申报并缴纳了税款,是否可以在2月属期申报时进行调整?

答: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第四条规定,在本公告发布前,纳税人已将适用免税政策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按照征税销售额、销售数量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可以选择更正当期申报或者在下期申报时调整。在办理2月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征税项目“开具其他发票”栏次或“未开具发票”栏次填报1月属期适用免税政策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填为负数)。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税栏次填报1-2月属期适用免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等项目。

2、在减免税表中选择对应的免税代码,填写相关列次。减免税表中享受疫情防控增值税免税政策的五项减免税性质代码同上。

六、纳税人享受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需要办理备案手续吗?

答:纳税人享受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可自主进行免税申报,无需办理有关免税备案手续,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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