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
关于发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8-07-05 【字体: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要求,经清理确认,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所属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公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按照修改前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遵义市国家税务局 遵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序号

标题

发文

日期

文号

需要修改的条款

修改后的条款

1

遵义市国家税务局 遵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2013年6月5日

遵义市国家税务局 遵义市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3年第1号

公告正文:为统一政策执行口径,公平税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得税法》和实施条例以及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公告》(2013第7号)第二条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公告如下:

公告正文:为统一政策执行口径,公平税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得税法》和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公告》(2018第3号)第一条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公告如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