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发布《安徽省办税事项“一次不用跑”(全程网上办)清单》的公告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8号
失效作废 成文日期:2018-03-27 【字体:

注释:失效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安徽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全程网上办”清单和办税指南>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皖政〔2017〕4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意见》(皖政〔2017〕120号)精神,全面提升我省税务系统办税服务效率,现将我省税务系统“一次不用跑”事项清单72项予以公布,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接受社会和纳税人的监督。

特此公告。

附件:安徽省办税事项“一次不用跑”(全程网上办)清单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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