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等企业所属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4号
失效作废 成文日期:2010-12-24 【字体:

注释:失效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规定,现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等中央企业所属二级以下(不含二级)分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上述企业以后年度新增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由二级企业及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情况备案,二级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于每年12月底前汇总上报省级税务机关按年度发布新增分支机构名单。对不在公告名单内的分支机构,不得作为所属企业的分支机构管理。

特此公告。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所属分支机构名单 (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