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关于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有关事宜的通知

黑财税〔2023〕4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3-09-06 【字体: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税务局:

年初以来,国家延续和优化了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就业、科技创新等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着力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为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切实发挥政策效应,现就做好2023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政策落实工作。税费优惠政策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是直接有效和公平的惠企政策,是支持企业纾困解难、保市场主体和保就业的重要措施。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的积极意义,高度重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靠前指挥,高质量做好征管服务,高标准抓好政策执行,持续抓好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切实向市场主体释放政策红利,更好助力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内生动力持续增强。

二、强化税费宣传和辅导,促进市场主体应享尽享。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充分依托新闻媒体、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多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税费优惠政策,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积极开展政策精准推送和纳税辅导,努力实现“政策找准人”“政策送上门”,点对点开展政策辅导,耐心细致地为市场主体讲解国家政策规定的享受条件、申报流程,认真受理纳税人缴费人政策咨询,力争使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应享尽享政策红利。

三、加强部门配合,做好政策跟踪问效。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税费政策落实沟通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要加强政策执行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全面掌握辖区内各项政策减免税户数、减免税金额、对财政收入影响等数据;要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注重收集市场主体在享受政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对于政策执行层面问题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如遇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税务局、省财政厅报告。

 

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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