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青海省民政厅
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通知
青财税字〔2023〕1447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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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财政局、民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各市、州、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布如下:
1.青海省儿童福利协会
2.青海年保玉则慈善基金会
3.青海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4.青海格桑花教育基金会
5.青海省雪域仁济慈善基金会
6.青海回族撒拉族救助会
7.青海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8.青海省慈善联合总会
青海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青海省民政厅
2023年10月19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青海监管局,存档。
青海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