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青海省民政厅
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通知

青财税字〔2023〕1447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3-10-19 【字体:

各市、州财政局、民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各市、州、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布如下:

1.青海省儿童福利协会

2.青海年保玉则慈善基金会

3.青海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4.青海格桑花教育基金会

5.青海省雪域仁济慈善基金会

6.青海回族撒拉族救助会

7.青海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8.青海省慈善联合总会

青海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青海省民政厅

2023年10月19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青海监管局,存档。

青海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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