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云安县国税局实行国产汽车就地缴纳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国税函〔2012〕3号
失效作废 成文日期:2012-01-06 【字体:

注释:失效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6号)。

注释:内容修订。蓝色部分为201875日修改内容。参见:《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云安县国家税务局:

为方便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减轻纳税人办税的负担,市局决定对在云安县办理登记入户的国产汽车实行就地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云安区局办税服务厅负责办理相关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业务。征收管理时间从2012年2月1日起。根据有关政策及制度规定,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明确云安县局车购税征收管理的业务范围。云安县局负责车购税征收管理业务的车辆,只限于在云安县内办理登记入户的国产汽车,具体业务为办理新购车辆车辆购置税的申报纳税(含减免税退车辆的办理)。不包括进口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的征收管理业务。云安县局要严格把握上述要求,不得擅自扩大征管范围。

二、加大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的监管力度,督促和指导具体征收管理人员做好有关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和业务规范开展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业务工作,确保车购税征管业务工作得到顺利开展。

三、加强做好对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实地验车工作。主管税务机关在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时,对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应当实地验车。要认真核对申报表填写的车辆型号及车辆配置等车辆信息,必须要由两名以上税务人员进行实地查验,并由验车税务人员在纳税申报表签名确认,严格按照规定核定申报纳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确保核定的计税价格合法、准确。

四、加强车辆档案的管理工作。对已经办理纳税申报的车辆,要按照规定建立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档案,做到一车一档,资料完备。对下放前的已税车辆的档案,暂不清分下发。

五、加强减免退税的管理。一是对纳税人提出减免税申请的,要按照《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纳税人的减免税申请表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对照申报资料进行实地验车;对符合条件、资料完备的给予办理减免税手续,并将申报审批资料报政策法规股备案。二是对符合《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办理车辆购置税退税的,要认真审核车主提供的《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对符合条件、证明材料合法完备的,报政策法规股审核,并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后办理退税。

六、加大车购税政策的宣传力度。对各项业务办理的政策、流程及需提供的资料进行全面公开,让纳税人及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

七、积极与当地公安车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按照税法的要求严格把关,对不能提供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的车辆一律不予登记注册入户。

八、加强车购税日常管理。一是合理安排和调配办理车购税业务人员,确保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二是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做好机动车辆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79号)的要求,抓好机动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好相关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工作,并切实加强机动车辆销售企业的增值税管理,防止有意开低车辆销售价格偷逃税款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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