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公告
交运规〔2023〕7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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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2号)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现予以公告。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12月20日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3/c5219886/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