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
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三批)的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公告2024年第27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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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经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民政厅审核确认,现将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三批)予以公告。
附件: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三批)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
2024年5月29日
附件
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第三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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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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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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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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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海伦堡慈善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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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40000MJK8508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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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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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一心公益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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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4000007024385X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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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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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明德幸福文化教育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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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4000007188164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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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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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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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4000031050603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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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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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南方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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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40000MJK8502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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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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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职工发展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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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4000072479693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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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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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铁路公安民警关爱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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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40000MJK852102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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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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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医学教育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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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40000MJK852110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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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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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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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40000MJK85208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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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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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松山湖教育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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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40000MJK85223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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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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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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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40000MJK806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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