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公告2024年第3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4-06-14 【字体:

为进一步改善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的服务体验,降低办事成本,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青海省自2024年7月1日起优化调整用人单位各项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化调整申报缴费流程内容

自2024年7月1日起,将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优化调整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具体范围是:

用人单位(含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及职工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其他补充社会保险费。

二、申报缴费方式及时限

(一)用人单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应缴费额继续按照现行计算方式确定。

(二)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申报、调整职工缴费工资。未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过2024年度缴费工资的用人单位,2024年7月1日至8月31日集中向税务部门申报2024年度缴费工资。

(三)用人单位应当于每月1日至25日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确认应缴费额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

(四)用人单位办理政策性补缴、2024年7月1日前属期社会保险费补缴(含缴费基数调整)等特殊缴费业务的,仍应当先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核定生成应补缴费额后,再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申报缴费渠道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办理申报、缴费等业务。

四、停机切换时间

由于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需联合对相关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停机切换时间安排如下:

(一)2024年6月26日00:00至2024年6月30日24:0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暂停办理线上线下社会保险登记、征缴相关业务、待遇核定及支付等业务。

(二)2024年6月26日00:00至2024年6月30日24:00,税务部门暂停办理全省用人单位、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线上线下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等相关业务。

(三)2024年7月1日00:00起,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恢复办理社会保险各项业务。

请缴费人根据上述停机切换时间,合理安排时间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

五、其他事项

(一)社会保险登记、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核定等业务继续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办理。

(二)用人单位在办理申报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其他社会保险问题可拨打12333社会保险服务热线咨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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