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
关于确认市级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4-02-19 【字体: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山西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晋财税〔2023〕1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确认运城市爱心驿站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具备市级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免税资格有效年度为2023年至2027年。

对获得非营利性免税资格的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运城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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