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
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4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4-09-27 【字体:

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

2024年9月27日

附件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文件字号

发布时间

失效废止内容

1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公告2018第2号

2018年7月20日

全文

2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关于部分纳税人调整主管税务机关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

2018年10月30日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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