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总工会
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4-09-20 【字体:

为推进税费法治建设,规范税务执法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更好保护缴费人合法权益,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总工会对工会经费相关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附件2.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总工会

2024年9月20日

 

附件1

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文件字号

发布时间

1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总工会关于云南中烟工业公司系统工会缴纳工会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云地税发〔2009〕174号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修改

2009年7月29日

 

附件2

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文件字号

发布时间

废止内容

1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地税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的通知

云地税发〔2008〕292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修改

2008年11月27日

1.第三条第三项“并填报《云南省规费通用申报表》(附件1)”;
2.第三条第四项“或《    完费证》”;
3.第三条第七项“或《    完费证》、《云南省规费通用申报表》”;
4.附件1《云南省规费通用申报表》。

3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地税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云地税发〔2010〕18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修改

2010年1月26日

第三条“并在《云南省规费通用申报表》备注栏中加以说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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