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及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
失效作废 成文日期:2015-03-04 【字体:

注释:失效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6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依法治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4〕16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税总函〔2014〕652号)要求,现将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及《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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