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1996〕17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6-11-13 【字体: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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