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8-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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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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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解读(点击显示/隐藏)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规定,原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和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开展了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共有25份税收规范性文件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