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关于发布《大连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4号
失效作废 成文日期:2018-12-28 【字体:

注释:全文于2021111日起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修改<大连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6号)。



为了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制定了《大连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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