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调整对外轮、外航从我国取得运输收入计算征税的通知

晋税外发〔1994〕4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4-01-12 【字体:

各行署、市税务局、平朔涉外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明电〔1994〕9号“关于调整对外轮、外航从我国取得运输收入计算征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对外轮、外航从我国取得运输收入计算征税的通知


山西省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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