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流转税新老税制衔接的几个问题的通知

晋税流发〔1994〕35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4-04-04 【字体:

各行署、市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关于流转税新老税制衔接问题,我局曾以晋税明电〔1994〕1号转发各地执行在案,最近又接到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6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流转税新老税制衔接的几个问题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流转税新老税制衔接的几个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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