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晋税流发〔1994〕44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4-04-18 【字体:

各行署、市、县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4〕财税字第002号“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山西省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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