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纳税问题的通知

晋税所发〔1994〕2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4-04-25 【字体:

各行署、市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6号《关于明确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纳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纳税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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