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军工系统所属单位征收流转税、资源税问题的通知

晋税流发〔1994〕57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4-05-12 【字体:

各行署、市、县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11号《关于军队、军工系统所属单位证收流转税、资源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军工系统所属单位征收流转税、资源税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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