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尔夫球俱乐部税收问题的批复

晋国税外发〔1994〕11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4-10-12 【字体: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平朔涉外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4〕514号“关于高尔夫球俱乐部税收问题的批复”的抄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尔夫球俱乐部税收问题的批复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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