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转发财政部关于煤炭部直属工业生产、供销企业执行新的工商税制后有关问题的通知

晋国税所发〔1994〕17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4-11-28 【字体:

各行署、市、县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财工字〔1994〕79号《关于煤炭部直属工业生产、供销企业执行新的工商税制后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煤炭部直属工业生产、供销企业执行新的工商税制后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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