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开展生产经营的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晋国税所发〔1994〕21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4-12-22 【字体: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4〕640号《关于军队开展生产经营的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开展生产经营的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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